在住建领域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时,需紧扣政策导向,突出项目合规性、可行性及资金平衡能力。以下结合2025年最新政策要求,分渠道梳理申报要点: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1. 支持范围与优先方向
重点领域:城市更新:地下管网改造、污水处理 “厂网一体”、综合管廊、危旧桥梁加固、机械停车设施等。保障性住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老旧小区改造(含加装电梯)。土地储备:符合规划的成片开发土地储备项目。新兴产业配套: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施等。禁止领域:楼堂馆所、形象工程、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除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储备)。
一、城市更新:地下管网改造、污水处理 “厂网一体”、综合管廊、危旧桥梁加固、机械停车设施等。
二、保障性住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老旧小区改造(含加装电梯)。
三、土地储备:符合规划的成片开发土地储备项目。
四、新兴产业配套: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施等。
2. 申报核心条件
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项目需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如土地出让金)或专项收入(如污水处理费)覆盖债券本息,允许分年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实现区域平衡。
需提供《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明确现金流测算依据。
合规性要求:项目需纳入财政部专项债项目库,完成立项、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为 “低风险”,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资本金比例: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规模上限由 25% 提高至 30%,支持新兴产业基础设施、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等。
以下涉及“住建领域”项目可以申请专项债用于资本金:专项债用作资本金,实施债贷结合更有利于项目资金的筹措和到位。
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供排水、供热(含供热计量改造、长距离供热管道)、供气、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
3. 申报流程与时间节点
常态化申报:试点地区(如经济大省)可 “自审自发”,项目清单报省级政府批准后直接发行,同步备案。(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省及河北雄安新区。)
非试点地区:实行 “按季度审核”,每年10月底前集中报送下一年度项目,次年2月、5月、8月补充报送。
材料要求:项目实施方案需标准化模板,简化中介报告,突出公益性与收益性结合。避免与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重复申请(但可以组合申请)。
政策支持文件
1.《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财预〔2018〕28号):由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规范了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偿还等管理要求,明确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原则。
2.《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由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发布,明确申请发行专项债券的土地储备项目须纳入土地储备计划,资金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使用,还完善了专项债券申报审核流程等内容。
3.《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自然资源部发布,指出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等。
4.《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收购存量商品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5〕10号):该文件支持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不含安置房),用于有一定收益项目的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货币化安置或政策性补贴。
5.《关于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24〕15 号):2024 年发行的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 “两重”“两新”,住建领域涉及城市地下管网改造、老旧电梯更新等保障性住房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明确专项债券禁投负面清单、扩容资本金使用范围及上限,优化额度分配与收益平衡方式、简化项目材料,同时提效审核监管并明确资金使用要求与追责机制。
二、超长期特别国债
1. 支持范围与重点领域
设备更新:城市地下管网、老旧电梯、污水处理设备、垃圾处理设施等智能化改造。
新增支持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高端设备应用。
消费品以旧换新:老旧营运货车(国四及以下)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换、家电 / 数码产品以旧换新。
战略安全项目:粮食能源安全、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的重大基础设施。
2. 申报核心条件
政策导向:项目需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如城市更新、乡村振兴),优先支持 “两新”(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项目。
设备更新项目需采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提升能效水平。
绩效要求:项目需明确全生命周期绩效目标,如设备更新后的能耗降低率、以旧换新带动消费增量等。
3. 申报流程与时间节点
竞争性评审:城市更新项目需通过财政部、住建部联合评审,重点考察机制创新与样板项目落地能力。
设备更新项目由国家发改委统筹分配资金,向工作成效突出地区倾斜。
材料要求:需提供设备采购清单、技术参数、改造前后对比方案,以及以旧换新补贴发放计划。
避免与其他中央资金(如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复申请,可与专项债券组合申请。
政策支持文件
1.关于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24〕15号):2024 年发行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 “两重”“两新”,住建领域涉及城市地下管网改造、老旧电梯更新等。
2.《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明确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并将支持范围扩大到老旧电梯等领域。
3.关于 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2025 年1月)进一步扩大超长期特别国债对地下管网建设(支持城市排水、供水、供热等管网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福州等地明确居民承担20%、政府通过国债补助40%、供水企业承担40% 的费用分担机制)
三、中央预算内投资
1. 支持范围与专项领域
城市更新专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住房改造、老旧街区(厂区)转型提质等。
重点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如地下管网、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保障性住房专项: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优先保障新市民、青年人需求。
其他领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如应急救援中心、城市排水防涝设施)。
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如公共仓储设施、物流信息平台)。
2. 申报核心条件
合规性要求:项目需完成审批/备案,取得用地、规划、环评等手续,投资完成比例不超过70%。
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资金比例:城市更新项目中央补助标准为东部8亿元、中部10亿元、西部12亿元,分年拨付。
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央投资比例原则上东部30%、中部60%、西部80%。
排他性条款: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同类别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
3. 申报流程与时间节点
竞争性选拔:城市更新项目需通过省级推荐、书面评审、现场答辩等环节,确定入围城市。
保障性住房项目实行 “项目库管理”,优先支持纳入国家规划的项目。
材料要求: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绩效目标表、地方配套资金承诺函等。
城市更新项目需突出机制创新(如 “厂网一体” 运维、按效付费)。
政策支持文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通知》:2024 年11月发布,扩大了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强调推进货币化安置,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要求落实好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 “一项目两方案”。
2.《关于在城市更新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虽然不是专门针对城中村改造,但对于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要求在城市更新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制止破坏行为。
3.《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发布,明确未纳入通知试点范围的超大特大城市、以及具备条件的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
4.《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3 号,2023 年修订):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审批、资金管理及监督评估等内容,住建领域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公益性项目可获得支持。
5.《关于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城市更新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5〕300号):设立城市更新专项,扩围支持城市危旧住房、老旧街区转型提质等,要求项目配套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四、关键共性要点
资金统筹与避免重复:优先整合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形成政策合力。
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需在申报材料中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及排他性声明。
项目储备与前期工作:提前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文件。
专项债项目需通过第三方评估,确保收益覆盖本息;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需技术论证充分。
绩效与监管:建立全生命周期绩效监控体系,定期报送项目进度、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
违规使用资金将被收回,并追究相关责任。
区域政策倾斜: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及黄河、珠江流域沿线大城市在城市更新专项中优先支持。
中西部地区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补助比例更高,如保障性住房项目西部可达 80%。
五、申报策略建议
聚焦重点领域:优先申报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地下管网改造等政策明确支持的项目,提高通过率。
结合地方特色,如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可融入文旅消费元素,增强项目收益性。
强化资金平衡设计:专项债项目需合理测算土地出让金、经营性收入等,必要时通过财政补助、使用者付费等补充现金流。
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可探索 “以旧换新+金融杠杆” 模式,扩大政策效应。
优化申报材料:突出项目公益性与社会效益,如老旧小区改造可量化居民满意度提升、安全隐患消除等指标。
设备更新项目需提供技术先进性证明,如能效认证、智能化改造方案。
加强部门协作:财政、住建、发改等部门联动,统筹项目谋划、资金申请及实施监管。
主动对接国家部委,及时掌握政策动态,争取试点示范资格(如城市更新竞争性评审)。
六、风险防控要点
债务风险:专项债项目需确保地方财政可持续,避免因过度举债引发偿债压力。
合规风险:严格审查项目用地、环评等手续,防止因程序瑕疵导致资金被收回。
绩效风险: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及时调整项目实施计划,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七、相关案例
专项债券项目案例湖北荆州智慧城市强弱电5G管网建设项目:荆州市智慧城市强弱电 5G 管网建设项目按照全市一张网建设5G智慧管网系统,通过特许经营推进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实现全市管网入地和智能化管理。项目利用专项债资金同步实施了太师渊路的管道建设及飞线整治工作,2024年6月,该项目继续申请的省政府专项债获批。
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案例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北京市石景山区的这个小区建于2004年,部分电梯需更换。2024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被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每台电梯可补贴15万元,小区50台电梯在春节前全部完成了更换。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案例福建泉州南安市港仔渡更新改造工程:该项目位于溪美街道溪美社区、崎峰社区,用地面积约788亩,总投资约30亿元,规划建设安置房、5条市政道路和相关配套工程。2024年,该项目获得保障性安居工程202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0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项目相配套的供水系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与城市主干网相衔接的道路工程等。
通过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强化项目合规性与资金平衡能力,结合地方实际需求优化申报策略,可显著提升住建领域项目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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